Pin Chiu (00334)
行動日期:2011年10月20日
行動說明
調查委員會為回應省醫療保險計劃(MSP)審計及調查處有關註冊者在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期間為其本人及家人申報49項服務收費並獲支付$1,127.00因而違反《醫療保健服務規定》29(1) 。經過調查後,調查委員會決定循《醫療專業法》33(6)(c) 尋求根據該法第36條的同意令,以有關條款確保註冊者不再重複此行為。
決定原因
調查委員會裁定,有證據顯示:
- 註冊者為其本人及家人申報共49項治療收費並獲支付$1,127.00,從而構成不當收費申報;
- 註冊者未能按照卑詩省中醫針灸管理局要求建立並保存包括繼續教育文件、顯示執業期間每月或每年病人數量、責任保險,以及中醫針灸管理局註冊更新文件副本和中醫針灸管理局其他函件的‘註冊者文檔’;
- 註冊者未能妥善保存向其本人和家人提供治療的臨床記錄;以及
- 註冊者未能保存完整的病人臨床記錄,包括知情同意的文件記錄。
已採取的行動
調查委員會通過一項動議,尋求根據《醫療專業法》第36條的同意令。註冊者同意作出承諾并認同以下各項:
- 為向MSP申報49項治療的不當申報收費接受一項懲戒;
- 為向MSP不當申報收費的專業失當行為支付$2,000.00罰款;
- 為向MSP不當申報收費的專業失當行為接受停止臨床執業14天,并必須在本同意令生效日期起12個月內完成停止執業;
- 支付卑詩省中醫針灸管理局$562.99調查費,該調查費根據《醫療專業法》s.19(1)(v.1) 的收費標準計算出來。